SYMPOSIUM: The Legal Basis for Female Clerics among Chinese Muslims: Interview with Liu Xueqiang (Post 4 of 5)

China editor Matthew Erie’s introduction and summary. For further details, see Erie’s opening post here.:

Liu Xueqiang (刘学强), a male cleric based in Kaifeng City in Henan Province, writes in his commentary “Islam’s Gender Relations,” that the phenomenon of female clerics originates in the particular historical-cultural environs of the Central Plains of China (i.e., present day Henan Province). Although the Arabic word imam originally refers to “one who walks in front of others” and this can only be a man—not a woman—the role of the female cleric nevertheless developed out of traditions of scriptural education in the region. Thus, the position of the female cleric is a novelty among the four established schools of jurisprudence, and exists in tension with Islamic principles of gender complementarity.


伊斯兰教的性别关系

刘学强,开封阿訇。

伊斯兰教不追求权利、机会对等划一的西方式性别关系,而是坚持建立在两性间生理与心理差异之上的内外有别、互补协作的两性关系。“男外女内”仍是穆斯林家庭基本的两性分工模式,这一相对的互动模式不是基于男尊女卑,而是双方在平等基础上为最大程度维护家庭利益所做出的志愿选择。因此,“合理的不对等”、“平等而不相等”成为伊斯兰性别关系的显著特征。而男寺与女寺,男阿訇与女阿訇是这一关系特征的外显与放大。

女学与女寺溯源

“女学”一词最早出现在清朝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成书的《经学系传谱》,书中讲述常蕴华经师(1610—1673)的弟子马鸣皋于常师门下“学业大成,代师授众,本坊有女者争妻之,一无所允。众因其端悫耿介,请开女学。”[1]

“女寺”这个词汇最早出现在清朝光绪四年(1878年)开封王家胡同女寺碑文:“赵杨氏老太太,唯善为宝,有道生财——将自己日积月累所当门面市房贰间,坐落老府门西边路南,情愿施散于女寺中,供给学堂,永远为业。”

王家胡同女学隶属东大寺坊,始建于清朝嘉庆年间(1796~1820年),寺内两块清朝光绪四年的石碑记载了女寺的历史。“女寺”、“女学”分别出现于这两块碑上。碑文内容记载着女学的办学历史,穆斯林义士捐房助学、仰望主赐的义举。

然而碑刻的行文并未显示王家胡同女学是中原的初创女寺。因此,目前没有确切的史料显示女学、女寺具体源于何地,尽管“女寺”一词首显于开封。但大量民间资料显示,开封的确是女寺较早的发源地之一。

根据水镜君的《清真女寺史》考证,从女学产生的时间来看,它略晚于传统经堂教育男学的产生,几乎相伴经堂教育在中原地区兴起、发展之始终。

从宏观角度的外因来看,中原回族究其族源是外来穆斯林蕃客来华定居后与本地人通婚,并与中华文明长期不断的碰撞、调适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个新的民族。而清真女学、女寺的产生与当时这种外部环境的影响有直接关系。正如《女寺史》所述:明清之际——中国穆斯林的“厄难时期”,在同化危机与外部压力的双重考验下,促成男女穆斯林形成一致的目标:强调女子教育。简言之,女学的产生是伊斯兰文化面临挑战而主动适应汉文化的产物,也是文化自觉之后的创新硕果。

从微观角度的内因分析,女学的出现是为了避免尴尬的语境。女学产生之前,受封建文化中男权思想的影响,中原地区“男人进寺、女人守家”成为传统,男人将寺内所学知识传授给妻子、女儿。后因男性宗教意识淡化或求知意识减弱,致使从寺到家的男性知识输入渠道被虚置,于是出现了女性直接求教男阿訇的现象。对于涉及男女间的羞私问题,男阿訇不便开口,遂让师娘出面解答,这一随性之举在当时主流社会女学的影响下,逐渐演变成后来的师娘执教的女学。从大量的民间访谈中,笔者获知了这一颇具代表性的“推测性”答案。

从上述的内外因中,我们可得知一个基本结构是女学的出现是时代催生的,最初由男性主导,后来转交给女性操作,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必然现象。因此 《女寺史》指出:“至迟到嘉庆年间,女教员已被中原穆斯林尊为阿訇;至迟到光绪年间,已有女寺之称。”[2]

女阿訇的身份认同

“阿訇”为波斯语,被译为“教长”,但在被称为“《古兰经》的语言”的阿拉伯语中,与“阿訇”、“教长”所对应的词汇为“伊玛目”,本意为“走在最前边的人”,在教法语境中指的是站在前列带领穆斯林礼拜的人。教法规定,女性即便可以带领女性礼拜,领拜者也必须站在第一班的中间,不能单独出班,以示与男人之别。显然,“伊玛目”这个只有阳性没有阴性的阿拉伯语词汇,确定了男阿訇的教长地位。

 

在伊斯兰法理学层面,“女寺”、“女阿訇”这一起源于中原地区的教内新生事物因缺乏四大法源[3]上的法理学依据而存在身份认同障碍,尤其在回归思潮[4]影响下的今天。而“女学”则有来自圣训的依据。如“求知是每个男女穆斯林的天职。”作为真主意志体现的恒定的伊斯兰教法赋予女寺的角色只是依附性的“女学”,而多元文化并存的中原文化氛围赋予它的则是极具独立意味的“女寺”。现实中的女寺可以接受外来文化赋予它的独立光环,但却很难背离伊斯兰教所建构的“男外女内、互补相生”的两性关系准则。

 

[1] [清] 赵灿著,青海人民出版社,1989 63页

[2]水镜君、〔英〕玛利亚·雅绍克著《中国清真女寺史》三联书店,页124

[3] 四大法源是《古兰经》、圣训、公议、类比,这是伊斯兰教判断一件事物合法与否的法理依据。而这四大法源并没有给予中国女寺的合法存在以法理学上的支持。

[4]指起源于18世纪阿拉伯半岛的瓦哈比复古主义运动和20世纪30年代以来发生于埃及和阿拉伯国家的伊斯兰现代主义运动。其共同的思想倾向是主张正本清源返朴归真、净化信仰,按照纯正的伊斯兰教教义来规范人类的言行,并以这种精神来解决现实中遇到的各种问题。